做好我院2024年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推免生及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我院制定如下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 长:王希东、谭敦炎
副 组 长:郭忠军、安尼瓦尔·库尔班、於丙军
成 员:芦娟娟、时磊、张桦、刘晓东、刘君、张青青、阿马努拉·伊明尼亚孜、夏木斯亚·卡坎、王珊珊、毕延安、赵晶、闫钰菲
秘 书:于莉
记 录 员:赵晶
三、申请条件
见我校《新疆农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四、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9月29日至报考学院复试前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报考学院提供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信息页和注册页);
(二)《新疆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登记表》(见附件);
(三)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四)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CET成绩单复印件、学术论文、出版物、科研及发明成果证书等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五)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复试期间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申请者提交材料要真实、有效,相关证件原件须在复试时验证。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对象:获得推免资格且通过学校“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预报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和推免辅导员)。
2.复试时间:2023年10月9日
3.复试方式:复试采取面试形式,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内容中分项以复试小组成员评定成绩的平均值进行计算。
4.复试内容:复试考查范围涉及思想政治理论,专业基础知识,外语应用水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科研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集体协作意识,人文素养和举止礼仪,心理健康及心理承受能力等。
5.成绩计算:政治思想水平(占20%)+英语水平(占20%)+专业测试(占40%)+综合能力考察(占20%)=复试总成绩。
六、其他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考生若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或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3.研究生入学前受学校纪律处分或在处分期内,将取消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
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咨询与监督
咨询部门: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8762019
监督电话:0991-8762016
本细则适用于新疆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由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及学校相关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