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3号)精神与相关评选办法,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及推荐、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现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本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29日前,请联系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0991-8762058。
中共新疆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
我院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3号)精神与相关评选办法,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及推荐、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现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本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29日前,请联系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0991-8762058。
中共新疆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