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王希东发布时间:2024-09-26浏览次数:10


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5年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推免生及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我院制定如下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重要部署,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申请条件

1.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4.取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资格,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5.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志向,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和创新能力;

获得以下荣誉或具有以下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接收:

1.获得校级以上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者;

2.取得权威专业技能认证机构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者;

3.在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4.其他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学术专长或证明材料。

四、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928至报考学院复试前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并报考学院提供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信息页和注册)

(二)《新疆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登记表》见附件);

(三)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四)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CET成绩单复印件学术论文、出版物、科研及发明成果证书等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复试期间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申请者提交材料要真实、有效相关证件原件须在复试时验证。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复试方式:现场复试。复试采取面试形式,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内容中分项以复试小组成员评定成绩的平均值进行计算。

3.复试内容:复试考查范围涉及思想政治理论,专业基础知识,外语应用水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科研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集体协作意识,人文素养和举止礼仪,心理健康及心理承受能力。

4.成绩计算:政治思想水平(占20%)+英语水平(占20%)+专业测试(占40%)+综合能力考察(占20%)=复试总成绩。

六、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考生若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或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3.研究生入学前受学校纪律处分或在处分期内,将取消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

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咨询与监督

咨询部门:生命科学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8762019

监督电话:15999169791

八、其他

本细则适用于新疆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由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及学校相关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生命科学学院

                                         2024926


附件-新疆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登记表.docx